短期外国专家聘请流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7浏览次数:233

 

    各院系或科研机构或教师个人邀请外籍专家来校进行短期(六个月以内)讲学或合作科研的,原则上由聘用单位或个人自行办理外籍专家的来华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来华签证等事务,可向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苏州大学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申报审批表》(设置链接)

    2.拟邀请外籍专家简历

    3. 护照复印件

    4. 邀请信

 

    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国际合作交流处外事科将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交流处并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对方凭此《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和邀请信,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访问签证(F签证)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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