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晓钰发布时间:2026-01-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现将我校“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1.选派对象: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3.交流访问及资助期限:均为一个月,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追缴相关费用。

4.资助内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重点支持积极参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工作、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申报及录取程序

1.请有意向的博士生导师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相关文件:

(1)《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4)

(2)《2026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5)

(3)《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6)

2.请申请人于2026年3月5日前通过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管理科(怡远楼405室),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huhankun@suda.edu.cn,申请材料包含:

(1)《苏州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请见附件1)

(2)正式邀请函(复印件/扫描件,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3)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同时,请所在单位将《苏州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培养单位汇总表》(请见附件2)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huhankun@suda.edu.cn。

3.学校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并适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4.被推荐人于2026年3月10至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四、录取与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于2026年5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3.录取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4.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5.录取人员出访前应到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回国后一个月内提交详细的访问报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等材料,经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管理科(怡远楼405室)联系,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5223372,电子邮箱:huhankun@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doc

附件2:苏州大学2026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培养单位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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