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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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本部怡远楼
邮编:215006
关于2025年度留学江苏政府优秀学生奖学金、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现启动2025年度留学江苏政府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学院(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来华留学生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苏州大学注册在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历来华留学生(2025级新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对华态度友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2.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
3. 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学习及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申请类别
1.留学江苏政府优秀学生奖学金
推荐名额:
本科生:苏州医学院最多推荐名额不超过12名,文学院最多推荐名额不超过6名,其他学院(部)最多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硕士研究生:各学院(部)最多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博士研究生:各学院(部)最多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2.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
1)学术科研特别奖(3名)
奖励在科研方面(文章发表、科研成果、专利申请等)有一定成果和影响的学生。
2)竞赛成果特别奖(3名)
奖励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荣誉,或参加市级及以上论坛、作品展览等活动并代表学校展示成果的学生。
3)文化交流特别奖(4名)
奖励积极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流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国际传播宣传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优先考虑。
注:申请学生可同时申报类别1和类别2,类别2中最多申报2项。
四、申请材料
1.《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2024-2025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教务公章)
3. 申请“学术科研特别奖”所需材料:
(1)发表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重大科研成果或专利发明证明材料;
(3)其他学术科研领域所获荣誉的证明材料。
4. 申请“竞赛成果特别奖”所需材料:
(1)各类国家级、省市级和校级比赛的获奖证明;
(2)参加市级及以上论坛的论文接收函、墙报展示、发言照片等证明材料;
(3)参加市级及以上展览活动的作品(如征文展、摄影展、艺术作品展等)。
5. 申请“文化交流特别奖”所需材料:
(1)参加校级及以上中外交流活动的证书、感悟总结等;
(2)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与来华留学、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的VLOG等宣传材料;
(3)各类公益活动的志愿或参与证明。
6. 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推荐人的宣传报道、宣传平台短视频或发表文章的影响度等)。
注:
1)材料3-6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非时间期限内的材料不予采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学生在读期间评奖评优资格;
2)所有提交的材料将作为“留学江苏政府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支撑材料。
五、评定流程
1.学生填写《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推荐意见表》,由导师或留学生辅导员签字后,与成绩单及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给学院留学生辅导员。
2.各学院(部)留学生工作分管领导组织由留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人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留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推荐表》上签字和盖章。
3.各学院(部)在2025年11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文件.rar或.zip,命名“学院+学生学号+学生姓名”),以及《2025年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meilin@suda.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将根据学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校内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
注:“2025年度留学江苏政府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不可同时获评,且“苏州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单项奖也不可同时获评。
六、联系方式
留学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67165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