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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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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浏览次数:19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苏大外〔2025〕4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26年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出国(境)起始时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间,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参加以下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者均可提出申请:

1.由学校或学院(部)组织的赴国(境)外学习交流31天及以上的项目;

2.自行联系赴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习交流31天及以上的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获得学院(部)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4.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留学高校学习设定要求。

三、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参与出国(境)交流项目实际情况,以积分制按照交流地所在区域、专业排名、交流时长、附加分四个方面计算总分,最终以总分决定资助金额,具体标准参照附件3。

四、组织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部)提交《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申请表》(附件1)及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证明、排名证明、获奖证书、项目高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如有)、录取证明(如有)等支撑材料,各学院(部)对学生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在学院(部)网站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部)于2026529日(星期五)17:00前将《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申请表》(附件1)及《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文档加盖学院(部)公章,经学院副书记签字,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天赐庄校区怡远楼405室),并将以上材料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hankun@suda.edu.cn,逾期不予补报

2.学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将对所有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当年度的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所有学生的申请情况及海外交流项目所需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资助名额。评选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予以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相应资助经费。

五、其他事宜

1.若(拟)参加的项目目前尚未开始或者正在进行中,也可以申请本次资助。

2.若获评资助,将根据师生事务中心相关事务流程办结情况发放资助。

3.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可获得两次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专项经费资助,同一年度、同一交流项目只能申请一次经费资助。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胡老师,邮箱:huhankun@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2: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资助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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