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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409

417日下午,我校在红楼217召开留学生、港澳台学生工作协调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蒋星红,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标,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晓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张晓宏首先介绍了召开这次协调会的背景,他指出苏州大学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国际化工作,并把国际化工作列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八大攻坚战之一。在学校国际化工作不断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学校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别出台了《苏州大学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法》(苏大港澳台〔201756号)和《苏州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办法》(苏大外〔2018362号)等文件,对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管理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文件出台后,没有及时召开相关的解读说明会,导致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不到位,今天通过协调会主要就是将文件精神能“落地”。


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张桥总结汇报了我校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基本情况,他指出当前我校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规模在全省处于前列,多次在全省留学生工作评比中分别获得先进集体和个人。他感谢各学(部)对国际合作交流处和港澳台办公室工作的支持,同时,也客观地指出了当前这两类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协调会能够得到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的关心和重视,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学校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随后,医学部、东吴商学院、文学院等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人数较多的学院(部)副书记谈了这两类学生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并与大家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就文件规定发表了意见,一致表示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会议最后,蒋星红副校长和刘标副校长分别结合自己分管的业务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蒋星红在讲话中指出,完全赞同将这两类学生纳入到全校学生工作体系,今后在教学管理中,教务部门将加强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作,全力做好学历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刘标在讲话中指出,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充分认识学校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重要意义;要求全校学生工作干部加强对两个文件的研读,提高认识,在管理上贯彻留学生趋同化管理,港澳台学生同质化管理的理念;在今后招聘辅导员时要考虑海外背景,逐步提升辅导员服务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能力;要求留学生、港澳台学生较多的学院(部)在这两类学生管理上进行先行试点;希望国际合作交流处和港澳台办公室能够就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细化。

张晓宏副校长在总结时指出,感谢蒋校长和刘校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的支持,今天的会议对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工作有了明确的分工,正是有了分工才有今后大家更好的协调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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