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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际合作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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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与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年度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3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的通知》(留金来管〔2026〕4号)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2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与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原则上2026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与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6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以及2025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与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生。

具体参与奖学金评审的学生名单将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各参与评审的培养单位,包括:

文学院、传媒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王健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金螳螂建筑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苏州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苏州医学院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苏州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苏州医学院药学院、苏州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唐仲英医学研究院、神经科学研究所、生物医学研究院、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二、评审内容

1由各学院(部)根据学生在2025/2026学年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和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

2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打分应与评审意见一致,即总分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者,学院(部)需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建议。

三、评审流程

  (一)学院(部)初审:4月23日至5月10日

14月23日至4月28日,各学院(部)指定1名评审工作联系人(负责上报信息、协调沟通等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发至yecui@suda.edu.cn。

24月28日至5月10日,各学院(部)通知本学院(部)相关奖学金生进行自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通过CSC号登陆“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 ),点击“奖学金年度自评”进行自评,同时登陆“苏州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平台”(http://suda.17gz.org/),点击“奖学金评审”进行自评;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生通过登陆“苏州大学国际学生在线服务平台”(http://suda.17gz.org/),点击“奖学金评审”进行自评。逾期不提交自评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审资格。

3.4月28日至5月15日,各学院(部)成立由来华留学生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等代表组成的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年度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学院(部)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通过登陆“苏州大学国际学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s://suda.17gz.org/lxsgl)填写并提交中国政府奖学金和苏州大学学校奖学金生评审意见

(二)学校评审及公示:5月15日至5月25日

国际合作交流处汇总学院(部)的审评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评议,公示评审结果,并形成评审报告。

注:

1本年度奖学金评审工作全面采用系统填报方式,国际合作交流处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各学院(部)评审工作联系人发送操作说明和评审材料。

22025年申请延长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期限的相关工作安排,将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另行通知各相关学院(部)。

3.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留学生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崔伊尔,电话:67165752,18662878868,电子邮箱:yecui@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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