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3年度自评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1 浏览次数:335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2023年度自评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4月7日。
苏州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3年度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8190
苏州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合作举办纺织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3年度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757
苏州大学与美国阿肯色大学合作举办物流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3年度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6763
苏州大学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举办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本科教育项目2023年度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7238
如有异议,请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石沙,电话:0512-65223372,邮箱:shisha@suda.edu.cn。
特此公示。





